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摹仿、翻译他人驰名商标要承担什么责任?
来源:武汉反不正当竞争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sszzl.com/ 时间:2015-03-24 14:03:30
中律网法律咨询: 摹仿、翻译他人驰名商标要承担什么责任?
法律咨询律师解答:
被告使用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,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原告驰名商标,构成侵犯商标权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请求,依法判决禁止被告使用该商标,但被告的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: (一)已经超过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撤销期限的; (二)被告提出注册申请时,原告的商标并不驰名的。 当事人请求保护的未注册驰名商标,属于商标法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情形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 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,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,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,不写入判决主文;以调解方式审结的,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。